任何时间都是可以处理违章和扣分的,消耗下一个周期的记分:
1、记分周期结束的前一天处理的违章,由于存在罚款不能及时交清的可能,那么该记分就会被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一十二个月,满分为一十二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一十二分、陆分、三分、二分、一分五种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