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80km\/h;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前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60km\/h;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前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40km\/h;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开启有关灯光,驶离雾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