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安全带的依据处罚:
1、(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123号令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