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车包括小型客车、两吨以下小货车以及七座(含七座)以下小轿车,日常使用的家用轿车都是一类车。根据收费通行车型,除了有一类车,还有二类、三类、四类、五类车。其中二类车具体指的是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为二类车。即为面包车、小型货车、轻型客车这些。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规定,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即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也就是说,有一部分货车将由原2类货车降为1类货车。此类货车上公路的收费标准也随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