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换证可以异地换证,不需要回到本地换:
1、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第五十七条中规定,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超过规定年龄换领、损坏换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换领、身体条件变化换领、遗失补发等业务;
2、同时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此外,规定中第十四条对在暂住地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不再设限,具体为“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