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国产车没有强制报废期。国内非运营小微乘用车,检验周期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一次;使用六至十五年,每年检查一次;使用十五年以上,一年检查两次。如果检查合格,可以继续行驶。从第二十一年起,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我国汽车使用寿命的报废标准如下:1。小型、微型出租车客车使用八年,中型出租车客车使用十年,大型出租车客车使用十二年;2.出租客车十五年;3.小型客车使用十年,中型客车使用十二年,大型客车使用十五年;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5.其他小型、微型营运客车使用十年,大中型营运客车使用十五年;6.专用校车已使用十五年;7.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已使用20年。
8.配备单缸发动机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使用9年,配备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和微型货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货车使用10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9.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十五年,无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三十年;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为十年,集装箱半挂车为二十年,其他半挂车为十五年;11、三轮摩托车使用十二年,其他摩托车使用十三年。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汽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寿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