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迹反常的车辆驾驶人,要么是酒后驾车,要么是疲劳驾驶,总之,其神智处于失控状态。假如是对面来车行迹反常,应迅速减慢车速,然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还可用远光连闪的方法加强提示。
距离临近时,可用连续急促的喇叭声惊醒对方。如采取这些措施后,对方的行驶状态仍未恢复正常,会车时仍然存在危险,就应立即停车避让。
对面来车挤占自己车道逆向驶来时,应立即用前照灯闪烁或连续鸣喇叭的方法加以警示。如果来车没有让路表示,而道路两侧有空间可以利用时,可灵活地利用两侧空间通过。
如果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在路上“蛇行”,有车超越时不理睬超车发出的信号,能让超时不做让超表示。这时,驾驶人应先跟行一段距离,从其反常状态中发现规律,看准时机迅速通过,通过时要有闪避和防范准备。如果其行驶速度与自己的车速相差无几时,最好不要超越,应有意拉大与此车的纵向间距,保持跟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