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机动车行驶证遗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补领。在申请时,行驶证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向车管所提供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的一日之内进行补发、换发行驶证行为。
具体的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提交证明凭证等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申请补发、换发时,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不支持异地补发、换发;
第二、材料包括: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买机动车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进口车需要提供进口凭证或者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免税凭证或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交通事故交强险保险凭证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