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道右转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章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1、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2、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