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由交警判断责任,而受害者只需要通过交警队的主办******出面,为你作出协调,责令加害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为之为你垫付费用即可以。若已然不垫付,可以走法律程序。
凡是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责的一方,经交警对责任的认定初步,或是已经作出了认定后,就应该有义务作行为无责方垫付部分费用,以利于事故的善后处理。尤其是对于造成了人身伤害的事故,作为交强险的一万元的医疗费用,只要是责任方提出 要求,保险公司都是会同意,在大多数案子中垫付前期的费用的。
不过,为让自己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积极治疗和及时维修车辆,为早日结案创造条件。毕竟通过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对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最终,你还能保持着起诉对方的正当权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必为此而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