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车距确认”牌,顾名思义,它的作用是为了方便司机进行车距确认。由于在高速上缺少参照物,长时间开车司机容易产生距离错觉和速度错觉,这些牌子的作用是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
3、为了方便驾驶员确认车距,在有0米、50米、100米牌子的对应路面划有三条类似“斑马线”的“车距确认线”,每条“斑马线”间的间距为50米,这样可以一目了然地确认车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