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限速规定如下:高速限速一般为110-120km/h;一级公路,如国道、省道等限速为80km/h;城市郊区道路限速为70-80km/h;城市道路限速40-60km/h。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高速公路超速处罚新规定中针对小型车、大型车超速行为划定4种处罚措施:警告;罚款200元,扣3分;罚款1000元,扣6分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三、高速公路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四、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