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警告为主。
按照《办法》规定,如果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50元罚款。
此外,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50元罚款。
电动车除了头盔之外没有其他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当我们在骑电动车出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