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扣9分,违章未处理到清分时间不会清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1、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2、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